西咸新区法检两院签署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意见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29 10:23:00    

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,西咸新区法院与西咸新区检察院联合举行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的意见(试行)》会签仪式暨业务培训会,以司法赋能协作生态保护,积极践行“美丽中国我先行”环境日主题。

西咸新区法院分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崔立新与西咸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、检委会委员冯志恒共同签署文件,标志着西咸新区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协作、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领域迈出关键一步。

《意见》以“检察监督+司法审判+生态修复+社会共治”为核心框架,聚焦协作重点,联合建立案件会商、专业协同、生态修复、社会共治四项协作机制,强化源头预防、突出修复优先、坚持协同联动、注重创新驱动,构建全链条、多层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。

崔立新指出,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“国之大者”要求的司法体现,是服务西咸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。法、检两院应以此次会签为契机,统一认识,形成合力,推动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“西咸经验”。

1 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把握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的重要意义。

要清醒认识到加强协作是破解环境治理难题的关键抓手、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核心路径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。

2 狠抓贯彻落实,确保协作机制落地见效。

要强化专业能力建设,培育专业人才队伍,强化修复责任落实,深化社会共治格局。

3 推动制度创新,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全链条、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。

推行预防性司法制度,探索建立专家辅助人员出庭制度,确保生态环境能够得到及时治理、环境公益得到有效维护。

随后,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胡海军庭长结合审判经验,围绕环资案件特点、典型案例法律适用、办案程序要点等内容,为西咸新区公检法干警以及生态环境局、资规局、五大新城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实务培训。

西咸新区法检两院

将以此次会签为新起点

深化司法联动

强化生态修复与社会共治

为筑牢陕西生态安全屏障

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

注入更强法治动能

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

现代化司法答卷


作者| 王喆

编辑| 李娟

审核| 姚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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